
體育資訊9月11日訊 巴乙球隊塞阿拉官方宣布,米內羅與上海申花解約后,回歸加盟塞阿拉。據巴西媒體“ge”報道,米內羅在中國的3場停賽將帶到巴西執行。對此,《轉會市場》中國區管理員朱藝發文解釋了原因。
朱藝個人微博內容如下
關于紹洛·米內羅將中國國內的紀律處罰轉移到巴西聯賽執行的規定,來源于《FIFA球員身份與轉會規定》(簡稱RSTP)的第12章《紀律制裁的執行》(Enforcement of disciplinary sanctions)。其規定:如果原協會對球員作出的紀律處罰不超過4場比賽,或不超過3個月,在轉會時尚未(完全)執行完畢,那么新協會有義務執行該紀律處罰,使其在國內層面服完。原協會在簽發國際轉會證明(ITC)時,必須通過TMS(轉會匹配系統)通知新協會存在此類尚未執行完畢的紀律處罰。如果紀律處罰超過4場比賽,或超過3個月,且尚未(完全)執行完畢,則只有FIFA紀律委員會將該紀律處罰擴展為具有全球效力后,新協會才需要執行。同樣,原協會在簽發ITC時,應通過TMS通知新協會存在此類待執行紀律處罰。
紹洛·米內羅在9月3日收到了中國足協紀律與道德委員會下達的3場紀律處罰,在9月6日中超與重慶銅梁龍比賽時他沒有出場(但我們無法得知9.6時是否已經簽發ITC),隨后球員于9月7日自由轉會巴西的塞阿拉隊。因此,在其轉會塞阿拉隊時,中國足協應通過TMS通知巴西足協存在該尚未執行完畢的紀律處罰,由巴西足協在國內聯賽聯動執行。當然了,如果他未來轉會回中國,他需要有巴西足協提供的執行紀律處罰的備案說明,不能自己說執行了就執行了。否則就要按照《中國足球協會關于違規違紀的停賽執行細則》第十八條的規定,在轉回后繼續執行剩余紀律處罰停賽。
一個實際案例是,2024年8月14日,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(紀律與道德委員會前身)對當時效力于武漢三鎮的巴西球員恩里克進行了紀律處罰,恩里克因在中超聯賽第22輪中的暴力行為被予以追加停賽3場。隨后,恩里克在8月16日的中超第23輪執行了紅牌停賽,在第24輪、25輪執行了追加的2場停賽。9月24日,在剩余還有1場追加紀律處罰沒有執行的情況下,恩里克轉會阿聯酋的豪爾費坎隊,轉會后豪爾費坎的首場比賽是9月28日的阿聯酋聯賽第4輪,那場比賽恩里克沒有列入球隊名單。2025年1月25日,云南玉昆從豪爾費坎將恩里克重新帶回中超。阿聯酋足協同時向中國足協提供了球員在9月28日阿聯酋聯賽執行了中國足協紀律處罰的聯動國內處罰剩余1場的備案說明,于是在2025賽季中超第1輪,恩里克得以正常代表云南玉昆出場比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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